各教学院部:
根据《yl34511线路中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》(校政教字〔2009〕102号)有关精神和本学期教学安排, 经研究决定对已经到期的在建校级精品、优质课程进行验收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程验收
(一)评估验收的范围
2012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、优质课程,以及往年申请延期和验收未通过的课程(具体见附件1)。
(二)验收内容
1、课程的建设目标、完成进度、课程改革的成果及课程建设经费的落实情况和使用情况等;
2、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(包括教学大纲、习题、实验指导、网络课件、授课录像、参考文献目录、相关教学资源库等)网上开通运行情况。
(三)验收程序及安排
1、提出验收申请。课程负责人提出评估验收申请,认真、如实地填写《yl34511线路中心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申请书》(附件2),如因故确实需要延缓验收的课程,由课程负责人提前向教务处提出延期申请(附件3),说明延期原因,延缓验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
2、自查自评。项目组认真总结课程立项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效,并对照《yl34511线路中心课程建设评估指标和内涵》(附件4),在自查基础上,根据二级指标逐条撰写《课程自评报告》。
3、专家组验收评估。验收环节为: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(精品课程需参与答辩汇报),审查课程建设材料、查看课程网站建设情况等。
4、验收结果
通过评估验收的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享有“yl34511线路中心精品课程”和“yl34511线路中心优质课程”称号,有效期3年。
2012年立项建设的精品、优质课程,凡本次检查评估不符合精品、优质课程条件要求的,不予通过验收,学校将视情况提出限期整改要求,做延期结题处理,转至下一年度验收;2013年验收中评估为不合格的课程,如在本次检查中仍没有通过验收,将做撤销处理。课程所在院(部)不得参与当年校级精品、优质课程申报。
(四)需提交的验收材料
1、《yl34511线路中心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申请书》(一式五份,含电子版)
2、《课程自评报告》(一式五份,含电子版)
3、该门课程建设的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:包括最终成果和课程建设的过程性材料。如研制的课件或教学软件、试卷库、编写或出版的教材(教辅资料)、有代表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、立项结项证书、获奖情况及其它教学改革材料等,以上材料用档案盒装好,标示清楚,评审后立即归还。
4、以上材料请于12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。
联系电话:2968863邮箱:xcjiaoyan@163.com。
教务处
2014年11月27日